各学生所在单位:
为规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我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华商职教〔2017〕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9级转专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根据文件要求,学生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如因病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可以根据学院规定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等;
2.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
3.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4.专业录取分数相差较大,从低分专业转入高分专业的;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三、转专业流程
学生转专业需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单位同意后,经教务处审核,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审批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发文公布并报学信网备案。
四、提交资料及要求
(一)学生如实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保证材料真实有效。
注意:转专业的申请原因要准确.明确.具体。
(二)证明材料及要求
1.因病申请转专业的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因兴趣和专长申请转专业的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或与专长相关的证书材料;
3.因其他原因申请转专业的提供学生本人手写书面申请(A4纸大小,文稿纸)。
(三)提交要求
学生申请转专业材料(纸版)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版)由转出单位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11:00前一并提交给教务处李老师(行政楼609)。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生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好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二)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可靠,如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按照转专业程序执行,转专业证明材料必须齐全。
附件: 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电子版)
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