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与艺术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考察与培养,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总支审查研究决定,拟确定林宝妮等14名同学为预备党员。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现予公示。

凡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教育与艺术学院党总支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
联系人:陆孟彤
接待来访地点:博学楼博A309
教育与艺术学院党总支
2023年11月29日
初审/马庆
复审/潘海凤
终审/刘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