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商职学〔2026〕20号)及《关于做好 2026‑2027 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华职学〔2026〕40号)文件要求,经学生自愿提交申请材料,年级民主评议小组开展材料初审、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形成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定评议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 —2026年9月20日,共3天
⚠️重要说明:本次仅为年级民主评议拟定结果,尚未经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复核审核,不作为最终认定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名单及全套材料将报送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开展复核工作,后续还需经过学院审核、院系交叉互审、学校审批等流程,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正式公示为准。
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向对应班级辅导员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识与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7日
初审:李佩静
复审:庄泽森
终审:沙园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