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 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华职学〔2026〕46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审,拟推荐我院 25X商务英语1班 邓语蓥 同学至校级参评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 2026年10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反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学校报送相关材料,奖学金等级及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终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通识与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初审:李佩静
复审:庄泽森
终审:沙园松